2015-09-10 11:37:26|已浏览:879966次
司考的结束仅仅是学习的开始。当考生通过了司法考试这“天下第一考”,信心满满地走上法律职业道路时,常常 会发现相对于现实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,司法考试仅仅是入门的领路人。中国社会正在高速发展,中国的法制建设也是日新月异。经济的发展改变着社会矛盾 的面貌,带来全新的案件形式和全新的法律关系,每一天都会有新的课题摆在法律人的案头。不断发展演进的法学理论,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,推陈出新的司法解 释,让已有的知识快速过时,新的知识不断涌现。选择法学之路就意味着一生都将在不间断的学习中渡过。
司考允许错误,但是法律不允许。有法官说:断案如考试,法庭似考场。法官每断一案,就像是答一道考题,法官 就是考生,每天都在做着自己的试卷。但是,司法考试中偶尔做错一题,并不意味着考试的失败,得分只要达到及格,就算通过考试。而法官断案这道题,却容不下 一点的差错,永远要求是满分。司考之于断案,正如演习之于实战;演习错了,可以总结经验,加以改正;实战错了,可能成为永远,成为历史。法官手握国之重 器,行于万仞之壁,稍有差错,轻则令国家人民受损,重则让无辜者蒙冤受难,成为法官一生都无法抹去的污点。
司考者,人在题外,法律者,人在题中。司法考试的考卷中,考生所面对的,是司考大纲划下的海量知识范围,是 命题老师布下的一道道迷魂阵。但无论司考的考察范围再广再深,命题老师的命题方式如何刁钻诡异,考生始终立足于考题之外,站在客观角度明辨是非。但在法律 职业生涯当中,法律人却并非事事能够置身事外。私情、私利,种种诱惑,万般干扰,如同职业道路上险恶的陷阱,随时可能断送法律人的职业生涯,令法律人陷入 万劫不复的深渊。
“苦众生之苦,哀众生之哀。”这是司考届著名的“凤科大帝”刘凤科教授的赠送给司考考生们话。选择法律之路,就是选择了一条荆棘丛生的献身之路。若能无怨无悔,请君勇往直前。
作者单位: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