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1-10 10:43:25|已浏览:433183次
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,内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确定,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,只作为招聘单位推荐人选进入统一笔试的依据。时间定于2015年12月4 日—12月6日期间进行(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在招聘系统公布)。面试结束后,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候分室候分,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, 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,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,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,视为送达。
面试达标线为80分,招聘单位须在面试成绩≥80分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:5的比例推荐进入统一笔试人员,符合资格人员不达1:5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开考岗位。